适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L1签证

H1B签证长期以来一直是美国雇主雇用专业人才在美国临时工作的选择。然而,随着H1B签证名额的大幅下降,以及移民局费用的上涨, 许多雇主不再愿意为外籍雇员申请H1B。在这种形势下,L1签证基于它本身的特点,显现出了优势。
 
国会于1970年设立的L1签证适用于外国公司派遣管理人员赴美从事管理工作。其主要目的是使有国际业务的大公司能将某些人才临时引入美国,从事相关的管理工作。通过允许其从海外引进关键人才,来保证大型跨国公司在美国正常运作。L-1签证分 L-1A和L-1B两类。L1A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L1B则适用于具用“专业技能”的外国公司雇员赴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所谓“专业技能”是指对该公司的产品具有专业知识,或了解该公司的生产流程及工艺技术。
 
L签证签发给被其中国公司调派到美国分公司或合资公司工作的人员。申请人必须将在美国担任经理级职务或具有专业知识,且在申请签证前的三年中至少为同一雇主或公司连续工作至少一年。大多数L签证的有效期为一年内或两年内可多次入境,其有效期长短视申请人工作许可批准书上规定的工作期限而定。
 
如果您个人希望能经常两边跑,能拿到绿卡,那么您可以以中国公司作为美国公司的控股人注册成立公司,您自己出任执行经理。
 
被调派到美国工作的L-1签证申请人必须是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如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或公司某部门经理,如财务经理、业务部经理等,或者是具有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员,并在母公司内担任以上职位一年以上。
 
持这种签证进到美国,只要这家美国分公司连续经营一年以上,L-1签证持有人可依法向移民局申请美国的永久居留,即人们通常所说的“绿卡”。
 
申请成功最重要的因素是向移民局证明外国母公司和美国分公司都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美国分公司还必须证明在美国长期经营的财务能力,包括营业额、利润、纳税、员工人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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