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移民介绍

 
美国费城投资移民基金项目投资资金(53万美金)

     50万美金    投资金额
     3 万美金    基金发行费及管理费
 
美国费城投资移民基金项目办理流程
 
 
1. 投资人与我公司签署委托协议书
 
2. 完善所有的申请材料
 
3. 投资人将投资金额汇入U.S.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银行的监管帐户
 
4. 将所有申请材料递交美国移民局进行审批
 
5. 移民局审批通过。(若未获批准则退还其原存放于监管账户的投资资金)
 
6. 领事馆面试,移民官当场告知投资人面试结果
 
7. 全案办理周期约为6-8个月
 
8. 获得签证后180天内,投资人须赴美。(投资人可举家迁往美国任何所欲居住的州,享受与美国公民相等的权益。赴美后,投资人可自由进出美国)
 
9. 投资人于进入美国的21个月后(亦即条件式签证到期的前三个月),递交I-829申请表,请求解除条件。
 
10.投资人签证条件解除,成为正式之永久居民。再经三年,投资人可选择是否要成为美国公民.
 
11.五年投资期满,投资人取回50万美元的投资金额.
 
美国费城投资移民基金项目所需条件
 
1. 申请人必须年满21岁
2. 申请人不必有任何学历、语言、经商或工作经验的背景
3. 申请人必须拥有五十万美金的资产证明(不须由申请人本身能力所累积取得,赠与、继承等方式亦都可以,但必须是合法收入)
费城投资移民项目的十大优势:
  1、最短时间内取得美国绿卡
  2、有政府参与的背景,投资项目比较可靠
  3、申请人无学历、语言、年龄、商业背景的限制
  4、配偶与21岁以下的子女均可同时获得身份
  5、不需自己创业
  6、投资资金在5年后可取回本金
  7、投资人不必居住在费城,可自行选择美国任何地区定居
  8、可自由进出美国,没有移民监
  9、可享受如当地居民一般的福利
  10、五年后可取得公民身份
 
美国费城投资移民项目介绍
  2003年2月28日,美国首家有政府背景的费城美国投资移民基金获得美国移民局审批通过。一个最容易、最简单、最省钱且较为保险的投资项目-美国费城市政府经济特区项目,正等待着您的参予,一人获得通过全家取绿卡。
  美国投资移民EB-5(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的依据是1990年美国移民法规定--外国人在美国投资有权取得永久居留权。此类签证每年有10000个名额,其中有5000个名额保留给选择目标就业区投资的投资人。根据此方案,外国移民申请人在美投资创设有利于美国经济的商业性企业,并创造10个全职的美国工人就业机会,即可获发二年期的条件式移民签证。二年届满前90天,若移民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仍存在,可申请"条件移除",而成为永久居民。此方案的投资额为美金100万元。如果投资标的是位于目标就业区(Targeted Employment Area),则投资额可降为50万美金。
  为有效促进美国地方经济发展,美国政府于1993年通过"投资移民项目法案",同意将投资金额汇集并集中投资于政府指定的区域,投资人在这个区域内投资,金额为美金50万。同时,投资人不需本人来操作管理。区域中心则采取统一管理,将资金用于当地基本建设。只要是区域中心间接创造出的就业机会,就可视为投资人完成了10个创造就业机会的指标。当两年解除条件时间到来时,即可取消附加条款,投资人可转为正式的美国永久居民。
  美国费城市政府的投资移民推荐工作由费城美国投资移民基金来具体操作,费城美国投资移民基金由Philadelphia Industrial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PIDC)与CanAm Enterprises, LLC共同成立,目的是为希望办理EB-5 Pilot Program的投资移民人提供各类合法且安全的投资方案。投资移民申请人将可通过投资于这些精选出的投资方案,进而可持条件式的移民签证进入美国。二年期满,投资人申请将签证条件解除,正式成为永久居民。此基金所募集的资金将主要投资于能促进费城地区观光、科技、交通、教育、制造业与贸易等项目的专案中。
  因此,当您想以投资移民身份进入美国,而不愿意雇佣十个人,也不想真正立刻去管理一美国公司时,申请费城投资区域中心的投资项目则是您最佳的选择。
 
美国费城投资移民基金机构简介
  Philadelphia Industrial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PIDC)
  PIDC是由费城市政府和大费城商会于1958年所合资成立的一个非营利的私人机构,其任务为推展该城市的经济发展。
  作为费城工商业发展主要推手的PIDC,其主要策略为利用融资贷款与房地产资源二大业务操作,活络并促进费城的就业市场。其所服务的客户包含费城地区所有从传统的工商企业到大型的公共设施开发商。
  成立迄今,该机构已成功协助费城地区超过4600家公司完成其各自的经济发展与建设工作。总计经手专案的资金规模已超过100亿美元,创造出的就业机会高达39万人。而在这些庞大数量的巨额融资贷款案件中,其还款率更高达百分之九十八,此无懈可击的记录,让PIDC被视为是美国最优秀的经济发展机构之一。
  PIDC的业务由一活跃、积极的理事会所管理运作。理事会的30名理事均由费城市政府与大费城商会所指定,成员包括费城市长、市议会议长、财务长、商业长、大费城商会理事长,及费城地区法界、房地产、教育界、金融界的知名专业人士。
  CanAm Enterprises, LLC
  CanAm Enterprises, LLC是此基金的行销单位,并将在未来基金筛选出的各项投资专案中担任(共同合伙人General Partner)的角色。
  CanAm成立于1987年,以往已成功行销了24个私人或加拿大省政府基金,总金额规模高达加币3亿元,成功的让1400多个家庭移民加拿大,并顺利取回超过百分之九十六的投资金额。而在其所代理的加拿大Prince Edward Island与New Brunswick的二个省政府基金中,其还款率高达百分之百。
 
美国费城投资移民基金项目所需条件
  1、申请人必须年满21岁;
  2、申请人不必有任何学历、语言、经商或工作经验的背景;
  3、申请人必须拥有五十万美金的现金(不须由申请人本身能力所累积取得,赠与、继承等方式亦都可以,但必须是取自合法正当的途径)。
 
美国费城投资移民基金项目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53万美金(其中3万美金是基金发行费)。
 
美国费城投资移民基金项目办理流程
  1、投资人与我公司签署委托协议书。
  2、完善所有的申请材料。
  3、投资人将投资金额汇入汇丰银行在香港分行(HSBC Bank HK)的监管帐户。
  4、将所有申请材料递交美国移民局进行审批。
  5、美国移民局收件后二个月内完成审批。审批通过之后,申请人将在45-60天内收到由美国务院所寄出的文件包,并须于领事馆面试日期前填妥此资料。没被批准的申请人则发还其原存放于监管账户的投资本息。
  6、领事馆通知投资人面试日期,并要求投资人进行健康检查。总计此阶段作业约须时一至二个月。
  7、领事馆面试,移民官当场告知投资人面试结果。
  8、获得签证后180天内,投资人须赴美。(投资人可举家迁往美国任何所欲居住的州,享受与美国公民相等权益的新生活。未来二年中,投资人在此期间可自由进出美国)。
  9、投资人于进入美国的21个月后(亦即条件式签证到期的前三个月),递交I-829申请表,请求解除条件。
  10、投资人签证条件移除,成为正式之永久居民。再经三年,投资人可选择是否要成为美国公民。
  11、五年投资期满,投资人取回50万美元的投资金额。
 
美国费城投资移民基金项目办理周期
  整个移民申请周期约为6-9个月。
 
美国投资移民-最佳投资选择
  
  美国投资移民法明确声明欢迎投资移民,因为美国政府相信投资移民能给美国带来外国资金,并且增加美国的国民就业机会,其中一个目的是为了与加拿大成功的移民计划相竞争。根据统计,经由类似的移民计划,加拿大已获得外国投资额高达60亿美元。法案规定非美国公民可以投资新的、或者现有的公司或企业申请得到绿卡;要求投资金额为50万-100万美金,根据投资地段的经济状况而定。投资专款必须是投资款额而不是借款。每一位申请人需要提供10个工作机会给美国工人,包括美国公民、永久居民,或其他可合法在美国工作的外国人,但不包括外国投资人的直系亲属。法案许可的投资签证分配额:每年批准10000个签证额。
  运作方式
新的投资移民法可使投资移民者取得居留签证。同时又有机会可以获得企业投资的成果。换句话说,投资人及其家人可以成为美国人,同时又可从投资获得收益。他们可以拥有世界各地上百万人只能幻想而无法使其成真的美梦。
  在新的投资法之下,美国的投资移民计划,比其他国家的更有弹性,更为自由。比如说,新的投资移民计划并不要求投资人亲自管理投资企业,而是要求投资人“参加”(ENGAGE)一个新的企业实体,这意味着投资人可以成为股东,而且依照法令,可以从事于其他专业,或有自己的事业。就象美国公民一样,只要投资人满足投资移民计划的两大要求,他们有多种投资选择。
  投资移民计划的两大要求是:
  移民者最少需要将50万美元或100万美元的资金,投资到新的企业。投资人可处于积极投资的状态中;我们和美国公司构建出可行的投资计划,以协助您满足美国移民局的要求。新的企业必须有助于美国经济,同时要创出可以雇佣 10 个美国工人(不包括投资人的配偶或子女)的全职工作的机会。一旦完成这些要求,并且个人履历及医疗资料等,也都符合一般的要求时,投资人、其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在大约6-10个月的时间内,即可取得美国永久合法居留资格。一旦取得,投资人及其家属即可享有与其他合法永久居民相同的福利,其中包括:
  1 享受美国政府规定的福利;
  2 可为家人及投资找到一个安全港,每位家庭成员任何时候都可自由进出美国,并居住在美国;
  3 可在美国任何地点工作、居住和拥有自己的事业;
  4 子女可就读于美国各大专院校,可付与美国居民相同的学费,节省大笔教育费用;
  5 学生可以在学习当中合法工作;
  6 有资格申请就读医学院,而其他外国人很难申请就读医学院;
  7 可享受就读公立学校、医疗保障、社会生活保障等社会福利;经过适当申请手续,可以邀请其他家人去美国;
  8 享受美国的各种经济环境、突出的就业机会、超群的生活水准;
  9 不需更新或重新申请签证。
  下一个步骤在21个月以后,律师将协助投资人及其家属,为了撤销绿卡附加条件而证明投资移民者还在继续,而且完全满足其他签证条件后,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请,计算的时间是从移民至美国开始。依照美国婚姻法的前例,最初取得的绿卡将附带条件性,这是为了确使投资人,不会在取得绿卡之后,就马上收回投资款。经过5年的合法居留之后,证明完全符合各种规定时,投资人、其配偶及子女可以申请成为美国公民。如果获准,他们就是美国人了!
  投资移民申请所需材料
  1 申请人必须年满21岁
  2 申请人不必有任何学历、经商或工作经验的背景
  3 申请人必须拥有五十万美金的资产证明
不须由申请人本身能力所累积取得,赠与、继承等方式亦都可以,但必须是取自合法正当的途径
  4 申请人必须已经或正积极投入规定的投资金额
  5 此投资可间接创造十个工作机会
  基本应备文件
  一、客户必须签署之文件
  1 投资书(1nvestment Agreement)
  2 股份有限合同书(Agreement of Limited Partnership)
  3 聘用法律顾问合同书 ('Retainer Agreement)
  4 表格G-28 (政府表格-证明委托律师处理移民申办事宜)
  5 表格I-526 表,外国企业家移民申请表(IMMIGRANT PETITION BY ALIEN ENTREPRENEUR)。该表由投资者填写并签名。也是投资移民申请需提交的唯一的表格。
  二、客户必须提供之证件及相关文件
  1 身份证复印件
  2 护照复印件(包括主申请人及亲属)
  3 户口本
  4 结婚证书或离婚证书
  5 主申请人最高学历或高中以上之学历证明文件
  6 主申请人及亲属相片各12张(美国标准)
  7 至少市价US$500,000之财务状况表,如银行存款余额、所有权证等
  银行存款须取得银行余额证明,不动产须有评估报告
  8 简历:包括教育、经历、商务及投资经验的说明
  9 学历、经历、管理等的证件
  10 无犯罪记录证明
  11 其他因申请需要之证明文件
  12 主申请人前五年之所得税单
  13 投资资金来源之说明,须证明投资款是取自正当来源,此可包括房产销售、债券股票、企业盈余、商业买卖、赠与和继承等
  14 投资款项己汇至监管帐户的汇款证明
  15 海外汇款及金额的证明。如果是投资于农村地区或高失业率地区,则应提交州政府有关机构的证明
  16 购买投资物品及资产的发票或订货合同,或者供货商的赊销协议
  17 经营场地的修建或装修合同及设计图
  18 未来3年的详细经营计划,其中包括现金流向、雇员聘用等
  19 如果是营运中的企业,则应提交公司利润税单、工资税单及雇员工资表
  20 股份公司注册证明或非股份公司的产权证明或股权证明
  21 业务营销规划、企业宣传、广告
  22 营业执照或营业登记证明
  23 申请人认为有用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投资移民程序
  办理投资移民主要分为以下两上阶段:
  第一阶段:签订协议书及申请
  整个申请过程通常需要约六个月时间。
  符合申请的人是夫妇任何一方、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
  签署一切投资协定书及聘请律师的合同。
  投资人提供相关资料。
  投资资金及管理费用53万美元存放于合法的、附条件交付的银行帐户中(香港汇丰银行)。
  由律师将申请人的文件向美国区域 INS办事处递交。初步的申请是为取得对企业投资及投资人财产净值的认可。
  申请文件转送美国国家签证中心(NATIONAL VISA CENTER);
  由美国国务院寄发文件包。需要填写递交的资料包括投资人的个人资料,医疗记录,护照,身份证,履历表以及婚姻文件。
  申请获得批准之后,律师为申请人申请在美国使领馆面谈。
  第二阶段:申请人复检及面谈
  律师为投资人准备一切面谈事宜,而且通常会陪同投资人出席面谈。
  签证在面谈时得到批准。
  申请人得到签证,或者会有临时证明文件, 说明已批准签证。
  该证明文件效用与签证相同。
  投资人入境美国,大约会在120天内收到移民卡(卡片是粉红色而不是绿色)。
  签证批准之后23个月,律师为投资人撤销附加条件而提出申请。
  美国费城移民基金项目2003年1月28日,美国首家投资移民基金获得美国移民局审批。一个最容易、最简单、最省钱且较为保险的投资项目-美国费城市政府区域中心项目。
  美国投资移民(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是依据1990年美国移民法规定,外国人在美国投资可以取得永久居留权。此类签证每年有10000个名额,其中有3000个名额保留给向失业率高的地区(目标就业区Targeted Employment Area)投资的投资人。
  根据此方案,外国移民申请人在美国投资创办-有利于美国经济的商业性企业,并创造10个全职的美国工人就业机会,即可获发二年期的条件式移民签证,二年期满前90天,可申请条件移除,而成为永久居民。此方案的基本投资额为100万美元。如投资标的是位于目标就业区Targeted Employment Area,则投资额可降为50万美元。
为了有效促进美国经济的发展,美国政府于1993年通过"投资移民法案",同意将投资金额集中投资于政府指定的区域,投资人在这个区域内投资,金额为美金50万,投资不需要本人管理。区域中心采取统一管理运用这些资金于当地基本建设上,只要区域中心间接创造出的就业机会,就视为投资人完成10个创造就业机会,当两年解除条件时间到来时,取消附加条款,转为美国永久居民。美国政府对要求获得美国投资移民区域中心的申请不设资格限定,不过由于审核极为严格,迟迟没有核准区域中心,在最近的五年中,仅有两家区域中心通过核准。在这两家之中,有一家就是费城区域中心。美国费城市政府于2003年1月28日正式经美国移民局核准成为美国投资移民EB-5移民的区域中心。费城市政府的投资移民推广工作由费城美国投资移民基金来具体操作。费城美国投资移民基金由Philadelphia Industrial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PIDC)与CanAm Enterprises, LLC共同成立,为希望办理EB-5 Pilot Program的投资移民人提供各类合法且安全的投资专案。投资移民申请人将可通过投资于这些精选出的投资专案,进而可持条件式的移民签证进入美国。二年期满,投资人申请解除签证附加条件,正式成为永久居民。此基金的资金将主要投资于能促进费城地区观光、科技、交通、教育、制造业与贸易等项目中。投资于费城美国投资移民基金的EB-5申请人可因投资个案位于区域中心中,而享受投资金额50万美元,且不须直接创造就业机会资格的优惠。因此,当您想投资移民美国,而不愿意雇佣十个美国居民,也不想真正立刻去管理一个美国公司时,申请费城投资项目是您的最佳选择。
  投资费城项目的优势:
  1、不需自己创业,两年期满,自动解除附加条件,成为正式美国居民。
  3、投资资金在5年后可取回本金。
  4、投资人可选择美国任何州居住,同样享受与美国居民相等的权益。

美国投资移民问答
 
1.问:投资人在完成投资单位的认购后,将取得何种凭证?是属于保证还款的凭证吗?
      答:投资人会取得其有限责任合伙人凭证,即投资凭证。但该凭证不属于保证还款的凭证。因为美国移民法规定:任何投资移民的投资凭证均不得作为返款的保证;此基金的顾问属于费城政府所成立的公司-费城工业发展公司,所投标的投资项目均经过层层筛选,同时所投资的计划亦是以非常保守稳健的贷款方式进行,所以这个案件不仅是目前美国最好也是最安全的基金。
     
 2.问:以借贷方式作为业务主体是否符合投资移民条款?
      答:投资人可在PIDC的网站上看到PIDC的三大业务项目,其中之一即为放款业务;亦即PIDC以极优惠的条件贷款给费城地区的机构组织,以创造就业机会。因此PIDC经济特区申请设立表上明确指出,此基金将作为PIDC一项新的放款方案,并藉此提供更多的诱因以吸引新兴企业与新工作机会来费城发展。美国移民局于2003年2月所发的特区批准函就是基于此借款给新企业的业务模式而裁定核准的,因此本基金方案投资项目的放款业务是完全符合投资移民条款,且经美政府核准的业务。
   
  3.问:投资资金在监管账户中有什么保障?
      答:监管账户是金融界中对某些特定暂存资金的管理方式,属于信托业务,因此只有具相当规模的银行方有承办此类型业务的能力。如同一般商业往来中,出进货双方对交易金额交付所采行的信用。同样的,存于监管账户中的资金,其存、提条件与规范均先由律师撰写合约和银行签订有专业的提存契约,以保障相关人的权益,因此投资人无须顾虑安全问题。
     
4. 问: 投资人入境美国两年后如何解除签证条件
      答: I-829表是签证条件解除申请表,其条件是投资人的投资行为仍然存在,并且创造了十个就业机会。移民律师将协助投资人填写申请表,连同PIDC与主要合伙人对投资事业中有关上述两个条件准备的相关证明一起递交移民局。符合资格者,其签证条件即被解除。
     
 5. 问: 如果投资人将款项汇出后,移民申请一直无下文,监管账户中的款项将如何?
      答:一般而言,投资人的I-526申请表在移民局取得编号后,通常可于二、三个月内获知申请是否通过。但如果移民局因案件过多或其他原因,迟迟未能在一年内对该案做出裁决,则投资人在认购单位届满一年时将监管账户中的投资额连同利息取回。
如果你有其他问题,请来电垂询,电话:001-847-791-3829   001-847-242-5394,0552-7115899您也可直接到我公司咨询,公司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华盛街龙华大厦518室
 
美国投资移民总体介绍
 
人生中有似乎不可逾越的距离,似乎遥不可及的梦想;有志者抱撼多时。相信吗?只要抓住机遇,您就能让天涯成咫尺,梦想变现实!
 
    睥睨全球的美国,是目前世界唯一的超级国家,是最大的贸易市场。有得天独厚的资源,有健全发展的民主政治,有大量吸收外国移民的政策,聚集着各国精英。在短短近百年的历史中,她快速兴起,而成就居于世界领导的地位,成为世人目光的焦点和多数移民及留学者的终点站。美国是否也是您移民的首选呢?
 
    无需学历、经历或商业背景,只需投资50万或者100万美元,就能全家移民美国,而且企业经营有方,投资资金不但不会损失,还可以获得理想的利润!这种仅仅需要6个月左右的时间就能进入美国,这对希望再上一个台阶的投资者来说,无疑是一个最理想的选择。
 
    不要惊奇,更不必怀疑,如果,美国一直牵引着您的目光,您应该抓住这个机遇——美国投资移民
 
    美国投资移民简单说是经由投资美国,轻易方便地换取美国永久居留权的方法,也可以说,您及家人可以成为美国人,同时又可从投资中获益。这是很多人只能幻想而无法实现的美梦。
 
选择之理由:
 
如果成功的您想在更大的领域里施展您的才能,但您没有学历,不懂英语,您可以选择它;
 
如果您不想让您的妻子忍受相隔天涯的留守苦楚,您可以选择它;
 
如果您不想您的孩子被国内教育压成小"大人"、不想他为TOFEL、GRE而伤神,或您不想为他以后孤身在外国而揪心,您可以选择它。
 
如果……
 
     不要考虑如果,只管把握机遇:美国投资移民。它不考虑您所有的如果,因为它唯一的条件就是有合法得来的足够的资金,且能让您全家即刻享有与合法永久居民相同的福利。其中包括:
 
    1、 享受美国政府规定的福利
    2、 可为家人及投资找到一个安全港,任何家庭成员任何时候都可自由进出美国,并居住在美国;可在美国任一地点工作、居住和拥有自己的事业;
    3、生活费比许多工业化国家便宜
    4、子女可就读于美国各大院校,可付与州民相同的学费,节省大笔教育费用;
    5、学生可以在学习中合法工作;
    6、有资格申请就读医学院,而其它外国人很难申请就读医学院;
    7、可享受就读公立学校、医疗保障、社会生活保障等社会福利;经过适当申请手续,可以招请其它家人去美国;享受美国 的各种经济环境、突出的就业机会、超群的生活水准;
 
    注意:获得这一切,您只要满足两大要求:
 
     投资之要求:
 
     一、 投资100万或50万美元创立一个新的商业性企业。
 
    1、 投资资金:
 
    移民法规定投资移民的投资金额为100万美元。在郊区及高失业率区放宽限制,其投资金额为50万美元。所谓"郊区",指大都会或人口总数达两万人的城市以外的城市。所谓高失业率区,指失业率高于全国比率1.5倍的地方。施行细则并规定,即使在大都会或人口总数在两万名以上的城市,因某种地理或政治的特殊情况,也可符合高失业率区的条件。
 
      2、 资金来由:
 
    资金不得以非法手段取得。施行细则规定,投资人必须缴交有关证明,表示投资人的资金是通过合法管道取得而不是走私或经营非法生意而赚取的。合法来源可以是:他人赠予,遗产继承,房地产销售,股票,承包企业留成,合法生意等等。21岁以上的学生,可由家人赠予资金而有申请资格;申请人只要证明个人或夫妇共拥有财产,包括现金、房地产、生意投资、股票、货单、合约书、私人动产或不动产等,但不必证明该项资金来自国外。总数为美金50万元以上(合法得来,但不需有税单证明),已经有足够资格申请。
 
    3、所谓新的商业性企业,包括下列三种:
 
    1)创设一个全新生意;
 
    2)收买陷于困境的企业,加以整顿或重组,并保留原有员工;
 
    3)买卖已存在的生意,并加以扩充。所谓扩充,指增加原生意资产净值40%以上,或增加原生意所雇员工数达40%以上。采取扩充方式申请移民者,也必须符合资金及雇用10名员工的基本要求。
 
    投资可以是现金﹐设备可以是贷款﹐但是不能以买房置地来进行投资。新的商业性公司可由一个人投资,也可两个人以上的投资者联合投资。该企业必须是新的,购买一项原已存在的企业,也不符合规定,但施行细则定有变通办法。详细情况可咨询本公司专家。
 
    二、 雇佣10名美籍或有资格在美国工作的外籍全职员工(不包括投资人的配偶或子女)的全职工作的机会。
 
    员工指提供劳务而换取薪水的人,承揽人不包括在内。所谓全部,指一星期工作35小时以上。若同一职位由两人共同负责,而达上列时数标准,也可算为一个全职员工。合格的受雇人,包括美国公民、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及有合法工作许可的外国人。投资人及其配偶和子女不包括在内。
 
    美国移民法中的投资移民雇用10名全职员工的施行細则,有一项很宽的规定,即投资签证申请人可以先提出计划,表明公司要在两年之內需雇佣至少10名,不是本人或配偶以及子女的员工,但并不是必须在公司最初建立时即雇佣10人。您可在投资限定的两年之內的最后一天雇用10名員工。
 
    注意:您本人及家属取得绿卡后,如果工作不需要,可不再雇佣员工,亦可收回全部投资,这并不影响您的永久居留权。
 
    实现之梦想
 
    美国新移民法對投資移民的投資限制是两年。当您的移民签证或调整身份申请获准后,将获得条件性2年有效的临时绿卡,全家即刻享有与合法永久居民相同的福利。一旦移民局認定您确实完成了以上两大要求,履行了有关規定,并且个人履历及医疗资料等,也都符合一般的要求事项时,您、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在大约 6-10个月的时间内,即可取得美国永久合法居留身份,其临时绿卡即可转换为永久性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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