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美国市场特点,明晰美国进口法规
美国消费品市场具有以下几大特点:
一是美国市场容量世界最大。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消费市场,每年的商品贸易进口总额超过11000亿美元。美国是世界上最为开放的市场之一。美国国内市场所需要的日用消费品主要靠进口,从服装、鞋帽、玩具到小五金及日用家电等消费品进口需求量都很大。中美在经济贸易方面很强的互补性,将促使两国贸易额持续大幅增长。
二是美国消费品市场多样化,接纳性强。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人口来自不同的种族和不同的国家或地区,有着不同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这种人口结构的多元化决定了美国消费品市场的多样化。此外,由于美国贫富差别较大,高中低收入阶层构成了不同层次的消费群体和不同层面的特定市场,而且都是相当可观的消费群体,所以对世界各地不同档次的产品均有极大的需求。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美国中等收入人数的增加,美国中等收入阶层如今已成为消费品市场的主体,是工商企业追逐的主要对象。由于来自世界各地的各种档次产品在美国均有需求,因而美国消费品市场具有很强的接纳性。
三是美国市场是一个法规健全、规范有序的市场。美国管理市场和进出口的各种法律法规多如牛毛,一切都需按部就班、依法行事。所以中国企业在对美贸易中要随时准备向知名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咨询。有时候,尽管有关律师事务所收费较高,但通过咨询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实际上也就节省了其他方面的费用。中国企业进入美国后,只要了解和掌握美国有关商业法律,经常咨询美国的律师、会计师,就能如鱼得水游刃于美国的商海之中。
四是美国市场对产品质量要求高,季节性强,价格竞争激烈。由于美国市场竞争激烈以及美国对产品质量的严格管理,因此对进入美国市场产品的质量要求非常高。作为移民大国,美国各个民族都有自己不同的传统节日,这些传统节日实际上也就形成了为数众多的消费市场,美国商家往往是想方设法利用这些传统节日来促销。美国市场对各种商品的需求均有较强的季节性,通常分春季(1至5月)、夏季(7至9月)和节日季(11至12月)。每个季节都有商品换季的销售高潮,如感恩节(11月底)开始便是美国人节日购物的季节,而圣诞节则是美国商品全年销售旺季。此外,美国消费品市场激烈的竞争使价格处于较低水平。中国消费品只有以物美价廉的优势才能打入美国市场。
美国严格的进口管理
为保护本国生产商的利益,美国建立并实施了一整套严格的进口管理体制,具体的管理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大方面:
一、关税保护。自1989年以来,美国实行国际上统一的税目,其中约17%为免税税目,其余多数征从价税,少数征从量税或混合税。从量税主要适用于农产品,混合税适用于工业品。美国的关税税率分为三种:首先是普通税率,即最惠国税率,多数国家享受此种税率;其次是特别税,这种税适用于享受美国普惠制优惠的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以及与美国签有自由贸易协定或安排的国家或地区;第三种是针对与美国没有最惠国待遇安排的国家和地区的关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美国出口就可以正常享受最惠国待遇关税。不过,美国方面对中国某些产品的进口还设立了一些特别条款,以阻止中国某些产品进入美国市场。
二、关税配额。针对部分农产品,主要是为了控制进口数量和保护国内生产商的利益,外国生产商对美国出口的相关农产品在一定数量内可以享受免税或低关税,但对超出配额数量的进口产品则要征收高关税。关税配额适用的产品主要有:不含糖、不含甜味剂的1%-6%脂肪牛奶及奶油;密封容器盛装的油、金枪鱼;包括高粱在内的金雀花类植物;部分橄榄。美国农业部长每年都要对关税配额水平进行调整并对外公布。
三、绝对配额。美国对一些较敏感行业的产品实行绝对配额管理,即每年都要规定允许进口的数量,不得超量。主要适用于一些农产品和来自一些国家的纺织品。长期以来,美国对从中国进口的纺织品就实行配额制度,即使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这种配额制度也只是在今后数年内才会逐步消失。
四、自动限量协议。美国利用其实力地位,与其贸易伙伴谈判,要求贸易伙伴自动限制其某类商品对美国的出口,并与美国签署协议,从而达到限制进口,保护国内生产商利益的目的。
五、进口许可证及准许证。美国对以下产品实行进口许可证及准许证制度:奶酪、牛奶、黄油、奶油、活畜、家禽、鸡蛋、哺乳动物及其制品、生物制品、武器、弹药、天然气、鱼、野生动物、植物及植物制品、放射性物质及核设备等。
六、有秩序销售协议。美国1974年制定的贸易法第406款规定,如果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定,来自某一非市场经济国家产品的大量进口对美国市场造成扰乱,总统就有权采取补救措施,即以贸易报复相威胁,迫使出口国与美国签订所谓有秩序销售协议,控制其出口数量。
七、反补贴和反倾销。美国利用对进口产品发起反补贴调查并征收反补贴税的方法来避免不公平竞争对其国内市场造成的损害。反补贴在一次案件审理中被判为不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因此也不适用于中国,原因是在非市场经济国家难以测算出是否补贴和补贴的幅度。迄今为止,美国共对中国发起了几十起反倾销调查,中国除少数胜诉外,多数产品均被征高额反倾销税,致使该产品不得不退出美国市场。
八、行政命令。在有些情况下,美国总统根据其贸易法的授权,有权发布行政命令,对来自某国的某种产品实施禁令。如美国前总统克林顿1994年就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宣布禁止进口来自中国的民用枪支弹药。
九、技术性强制管理措施。美国对进口产品在安全、卫生等方面有严格的进口检验及认证制度,所有进口产品都必须满足其规定的标准。技术壁垒主要指发达国家凭借其自身的技术及经济优势,通过法规和技术认证制度来限制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出口到美国。凡是要进入美国市场的产品,都要经历各种质量检验。如食品和药品就要通过食品和医药管理局(FDA)的检验认证,并要完全符合《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则管理进口和使用无线电频率装置,包括传真机、电子装置、无线电接收和传输设备、无线电遥控玩具、电话、个人计算机以及其他可能伤害人身安全的产品。这些产品如想出口到美国,必须通过由美国政府授权的实验室根据联邦通讯委员会技术标准来进行的检测和批准。
此外,进口产品还要过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这一关,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收集产品的安全数据,只有获得安全标志的产品才准许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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